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常德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商发〔2022〕57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2〕21号)及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商运〔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常德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参加相关展会。对参加2022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并进行展示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展位费70%的补贴支持。2022年已获得外贸、电商展会补贴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支持老字号企业传承创新发展。对参加2022年“沪洽周”常德特色产品推介活动的老字号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一次性支持。
(三)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建设。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绿色商场(超市)予以支持。
1.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绿色商场的企业(超市),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试点)绿色商场的企业(超市)并上报了申报资料,对其创建投入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完成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7日前向各区县市(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一式5份纸质资料。其中,附件1-2 基本资料所有企业(单位)都需填写并提交。附件3-5由企业根据确定的申报方向准备相应资料上报。
(二)各区县市(管理区)初审和推荐。各县市区(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筛选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把关后,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附件6),联合推荐正式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含申报资料2份)。
(三)市级复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管理区)推荐上报资料项目进行复审,根据资料复审结果并结合地方经济贡献情况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四)对项目进行公示和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通过复审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2022年常德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确定支持金额。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为在常德市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商贸流通企业。申报主体需要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2022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展位费补贴以区县市为单位由商务部门收集企业相关资料统一申报。
(二)申报资料。各项申报主体要如实填写申报资料。①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②已经投入建设的需要提供现场图片、施工经费支出明细、发票。③已经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其他要求。各县市区(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组织推荐项目。①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财政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收回已拨财政资金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并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处理。②要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和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
四、联系方式
常德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电话:7720520,邮箱:cdsswjltk@163.com
5.参加2022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展位费补贴申报材料清单.docx
6.申报2022年常德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docx
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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