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湖南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品类补贴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智能家居消费、提升适老化居家服务水平,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实施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活动,活动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由各市州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具体起止时间以各市州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灶具(含集成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净水器、智能电暖桌(含智能电暖茶几和茶桌)、智能健康监测产品(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含制氧机)10类产品,按照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四、补贴资格申领
(一)活动形式。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湘易办”APP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智能家居(含适老化产品)专区”,参与活动。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结算,以“支付立减”形式享受补贴。活动方式和活动频次等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二)经营主体。各市州负责组织经营主体参与政策,完成审核(含信用核查)和公示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政策经营主体报名信息须上传至服务平台。各市州要及时公布、适时补充并动态调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纳入2026年补贴活动经营主体名单。
五、交易真实性验证
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交易前需核验S/N码商品信息(同一商品不得重复销售),核验通过后方可销售。销售后需按要求采集S/N码商品信息照片(图片格式均为JPG格式)。
六、其他事项
1.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品类不限制能效等级范围,企业开具消费者实名发票时需根据实际产品能效等级备注相关信息,无能效或水效等级产品可不采集能效等级照片。
2.服务平台、发票开具要求、产品价格备案要求、核销数据上传要求、送退货要求、送货地址和物流寄递配送管理要求等事项,均按照《湖南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执行。若国家有最新要求和湖南省有关通知出台,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湖南省商务厅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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