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商发〔2017〕31号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商务(经发)招商局:
2017年,服务业发展指标已纳入省、市绩效考核,根据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将服务业发展指标纳入全市商务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需于12月底前根据考核内容逐条自评打分,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局流通业发展科,其中客观性指标以市统计局提供的情况为依据,主观性工作由流通业发展科根据日常记录、提交的资料等情况核查计分。流通业发展科将各县市区计分结果报局绩效考核评分领导小组,纳入对县市区的商务工作考核,并将情况定期不定期予以通报。
同时,请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商务(经发)招商局根据工作要求,于每月15日前上报县市区、企业指标实现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联系人:田远斌,联系电话:13974226608
QQ邮箱:2667847232@QQ.com
附件:1.常德市服务业发展客观性指标完成目标及评分标准
2.常德市服务业发展主观性工作加法办法
3.县市区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实现情况表
4.县市区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实现情况表
5.县市区住宿业营业额实现情况表
6.县市区餐饮业营业额实现情况表
7.县市区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实现情况表
8.县市区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情况表
9.企业批发商品销售额实现情况表
10.企业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实现情况表
11.企业住宿业营业额实现情况表
12.企业餐饮业营业额实现情况表
13.企业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实现情况表
14.企业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情况表
下载所有附件: 《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办法》附件下载.doc
常德市商务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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