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商务(经发)招商局,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8号)的要求,现将《常德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14日
常德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8号)的要求,结合商务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快建设法治商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商务法治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清理商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2.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实行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限时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3.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商务部门法定职责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4.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理商务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推进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商务工作纵横联动、协同友邻职能部门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细化商务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需要举行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立卷归档、责任追究制度,以此强化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刚性约束。
6.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商务局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8.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常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加强对投资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9.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和“三统一”制度。
10.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和建议。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后评估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回避、听证、法制审查、集体讨论、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逐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订和适用。加强商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12.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案卷评议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4.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商务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5.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辟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权力目录、财政信息等公开栏目。
17.严格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完善责令改正、责令履行、督办确认无效、撤销、提出复议意见和建议等纠错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8.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在考察干部时,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1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和1次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依法办事过程中要向当事人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
20.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局党组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1.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工作,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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