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商务(经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秩序,切实做好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家电下乡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惠农举措,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家电下乡防骗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营造家电下乡防骗补工作环境。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性地加强家电下乡防骗补教育,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各方面的遵纪守规意识,为家电下乡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既要曝光一批违规网点和个人,也要加强防骗补工作经验的总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开展销售网点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商建函〔2011〕220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即日起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理整顿重点要放在此次督导检查中的违规网点、备案后无经营业绩的网点、经营不规范的网点。清理整顿工作必需在7月25日之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结果在辖区内宣传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并上报市商务部门备案。
四、统一全市补贴兑付方式。从7月1日起全市一律叫停“商家垫付”补贴方式,补贴方式采取“乡审乡兑”或“乡审县兑”。对6月30日(以发票开出日期为准)之前商家垫付的网点给予10天的缓冲期申报。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暂缓补贴”(详见省家办2011第3期)的要求进行管理。凡农户购买单品两台以上的一律凭原始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电话回访属实方可兑付,逾期不再办理。
五、建立销售网点信用保证金制度。从7月1日起,凡常德市行政区域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在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缴纳3000—10000元的信用保证金(原则上村级点3000元、乡镇点5000元、县级点10000元)。并与商务主管部门签署防骗信用保证工作协议。凡不缴纳信用保证金或不签订协议者视自动放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各地商务部门收取的信用保证金,由县级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专人严格管理。
六、建立家电下乡监管的长效机制。各地必须完善三项制度、促进信用机制建设。即要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及抽查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日常抽查制度,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表》备查。严格落实销售网点进销存台帐管理制度。各地商务部门要尽快完成家电下乡进销存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真实销售,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农户购买两台同类产品情况的销售商进行100%的检查。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诚信监督的作用,对诚信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应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处罚,依照《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财建 [2011]151号)执行,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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