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评选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常德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评选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七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承担市八大重点民生工程中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任务的七县市人民政府。
2.负责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市市场服务中心。
3.参与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单位6个
(1)从承担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任务的7个县市人民政府中评选2个;
(2)从负责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市场服务中心及参与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7个单位中评选4个。
2.先进个人20名
(1)从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人员中评选8名;
(2)从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人员中评选12名。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县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的评选标准:2013年度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工程按时竣工,建设标准较高,工程质量达标,现场验收合格;相关领导重视,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积极主动,及时督导协调,服务态度良好,工作成效显著。
2.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评选标准:所属区和市直单位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取得较好成效;所辖农贸市场在各月各季考核、评价中优良率高。
3.参与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评选标准: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和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和支持保障,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直接参与县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并圆满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市场改造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成绩突出。
2.直接参与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工作态度好,服务热情高,为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作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方式
1.先进单位由各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提名推荐,交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督导检查及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后,报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先进个人由各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提名推荐,交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通报表彰
经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全市商务暨招商引资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五、及时反馈
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评选,并将已填写的“附件”盖章后于2014年1月17日前传真(送)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扫描后发到QQ邮箱(736537776)。
联系人:涂义美,联系电话:7720520,传真:7712043,
联系地址:市商务局902室。
附件: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
常德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2013年度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候 选 单 位 |
被推荐单位 |
备 注 |
1 |
临澧县人民政府 |
|
县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 |
2 |
石门县人民政府 |
|
同上 |
3 |
澧县人民政府 |
|
同上 |
4 |
津市市人民政府 |
|
同上 |
5 |
安乡县人民政府 |
|
同上 |
6 |
汉寿县人民政府 |
|
同上 |
7 |
桃源县人民政府 |
|
同上 |
8 |
市商务局 |
|
市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 |
9 |
市财政局 |
|
同上 |
10 |
武陵区人民政府 |
|
同上 |
11 |
鼎城区人民政府 |
|
同上 |
12 |
常德经开区管委会 |
|
同上 |
13 |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
同上 |
14 |
市市场服务中心 |
|
同上 |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
|||
注:1.请七县市政府在“候选单位”1-7中推荐2个单位;2.请“四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单位在“候选单位”8-14中推荐4个单位;3.请在“被推荐单位”栏内画“√”。
(撰稿:常德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涂义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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