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常商发〔2014〕64号
各区县(市)商务(招商)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国庆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让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区县(市)商务(招商)部门、局直属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要认真落实“9.23”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非常措施,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工作要有制度、有措施、有安排,狠抓落实,领导成员要迅速带领相关业务科(股)室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前段时间布置的全国“六打六治”、全省“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国庆期间值班值守情况等,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三级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各区县(市)商务(招商)部门、局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要针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前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防餐饮、商业公共场所(商场、超市、各类市场)、加油站、商贸领域的涉氨制冷企业(冷库)以及商贸会展、洽谈会、促销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活动发生事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限期进行治理,决不容许让隐患酿成事故,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假日期间,各区县(市)商务(招商)部门、局直属单位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贯彻党中央、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也要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不利于自身和他人安全行为的事坚决不做,防止和杜绝在工作、生活以及节日的旅游、娱乐等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确保市场稳定繁荣。
各区县(市)商务局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对节日市场消费需求特点进行预测分析,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调运供应。要深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根据省商务厅要求,全省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0月7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至6日销售数据。各区县(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相关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三是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10月1日至5日每日下午4点前报送当日节日市场供应销售情况、特点,10月6日下午5点前将本地区“十一”黄金周市场供应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等报市场运行调节科。(电子邮箱:scyxtjk@126.com)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市场供应情况及动态,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请区县(市)商务(招商)局、局直属各单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表于2014年9月30日前盖章后报常德市商务局,联系电话: 7890512,邮箱:1254211590@qq.com。
常德市商务局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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