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示
常德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1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令第620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九条 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及管理的通知》(湘商外经〔2023〕6号,自2023年8月16日起施行)决定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及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
2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上级下放本级行使 |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2018〕1892号) 第48项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19.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协调指导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改革后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安全环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1号) 全文。 |
3 |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法定本级行使 | 流通业发展科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年第5号)第五条 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
4 | 二手车经营主体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上级下放本级行使 | 市场体系建设科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
5 | 汽车销售企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法定本级行使 | 市场体系建设科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
6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上级下放本级行使 |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暂无)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检,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商务厅委托各市、省直管县商务局负责。”《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18.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各地市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审查情况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行业统计及报送工作,每年2月底之前按照附表2格式报送本地区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开展石油成品油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
7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市场秩序科 |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 年 9 月 21 日商务部令第 9 号公布,根据 2016 年 8 月18 日商务部第 2 号令修订)。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 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权限委托下放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商运〔2024 〕11 号 )“为便于企业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进一步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的属地管理,现将集团发卡和品牌发卡企业备案权限委托下放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
8 | 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投资管理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2019年3月15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9 | 拍卖企业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 流通业发展科 | 《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 |
10 | 商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 流通业发展科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11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 流通业发展科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
12 | 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市场体系建设科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13 | 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市场体系建设科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14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 | 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市场体系建设科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15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 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市场秩序科 |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根据 2016年8月18日商务部第2号令修订)。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2、《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权限委托下放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商运〔2024〕11号) |
关于同意《常德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上网公示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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