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首先,召开了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在会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在局官方网站转载了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主题文章,并在局办公楼6-7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了宪法全文和宣传标语。
此次活动让“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个人法律意识,维护了宪法权威。
(撰稿: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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