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离休干部张钧同志逝世
常德市商务局离休干部张钧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0月2日19时不幸去世,享年86岁。常德市商务局退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前往吊唁并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
张钧同志于1927年8月出生于河北省大名县,1945年2月参加工作,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张钧同志1945年2月至1948年1月在第二野战军十九旅政治部任通信员,1948年1月至1949年5月在中原军区警卫团任班长,1949年5月至1949年9月在常德军分区任副排长,1949年9月至1956年6月分别在常德市公安局、德山派出所、常德市消防队、常德市公安水上分局任副排长、小队长、副队长,1956年6月至1964年11月分别在常德市城东办事处、工厂保健站、竹器厂、酒精厂任副主任、厂长,1964年11月至1980年12月分别在常德市一中任党支部委员、革委会委员、人汽公司副主任、无线电设备厂副主任、物资回收公司副经理。张钧同志1980年12月因病提前退休,1982年12月由退休改为离职休养,1986年11月离职休养后享受副县级干部的住房、医疗待遇,2009年10月经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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