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12月20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湖南省唯一的地级市“全国文明城市”。21日中午,“全国文明城市”奖牌抵常,欢迎仪式在市委举行。
“这块沉甸甸的奖牌终于领回来了,它凝聚了上级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也凝聚了全市广大群众干部的心血与汗水”市委书记卿渐伟在欢迎仪式上真诚的说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市民素质、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重要途径,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获此殊荣,是我市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标志着我市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迈上了新的台阶。
市领导陈文浩、宋冬春、曹儒国、刘春林、刘进能、黄清宇、万成贞等参加了欢迎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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