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退管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为扎实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工作,4月2日上午,常德市商务局退管处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知识。
学习会现场
代维领学相关知识
在学习中,综合科代维组织与会人员详细全文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经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原文。《长江保护法》旨在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
黄英讲话
会议中,退管处主任黄英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立法意义。二是要认真学习,明白学习内容;三是要身体力行,做长江保护的行动者。
(编辑:代维)
(审核:刘熹俊)
(签发: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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