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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商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常德市物流标准化LOGO标识和试点项目标示牌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2017-06-30 09:27 字体:【

常商发〔2016 〕36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物流协会、试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物流标准化宣传,发挥试点带动效应,经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推广使用常德市物流标准化统一LOGO标识和试点项目标示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LOGO标识使用范围

  常德市物流标准化LOGO标识主要应用于全市物流标准化的宣传和促进工作,是今后我市物流标准化对外推广的统一形象标识。具体范围如下:

  (一)标准托盘和与标准化托盘模数匹配的周转箱、包装箱等载体单元。

  (二)标准运输车辆、仓库、货架、叉车、月台、分拣等设备设施。

  (三)试点企业对外门面装饰、相关宣传品(包括:宣传招贴、画册、宣传片及网站网页等)。

  二、LOGO标识使用要求

  (一)标识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标识的图案、字体,不得随意更改标识要素的比例。

  (二)常德市物流标准化LOGO标识可与其它标识同时使用。

  (三)LOGO标识的使用范围由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

  三、项目标示牌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各项目试点企业醒目位置(包括但不仅限试点项目办公室)、项目试点地必须要设置与试点内容相关的标示牌,标示牌要求大方简洁,内容要素齐全,具体内容参照附件。

  四、LOGO标识和试点项目标识牌推广使用步骤

  2017年重点在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单位中推广使用,逐步鼓励全市物流企业按规范使用。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服务与督导,市物流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各试点企业要将LOGO标识和项目标示牌列为物流标准化试点内容。市商务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附件:

     1.常德市XX公司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标识牌.docx

     2.LOGO标识图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