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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商务(招商)主要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奖励的通知

来源: 2011-01-12 09:21 字体:【

常商发〔2010〕23号

  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招商局(商务局):

  为了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全市商务(招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奖励,更好地促进商务(招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吴德新

  副组长:马 慧

  成 员:谭晓文、白鸿谋、王新军、石林、胡晓明、蔡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智萍,副主任戴振超。

  二、考核内容

  1、外资到位工作;       2、内联引资工作;

  3、加工贸易工作;       4、出口创汇工作;

  5、项目引进工作;       6、商贸流通工作;

  7、酒类管理工作;       8、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9、家电下乡工作;       10、信息化工作。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见附表)

  四、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招商引资工作按常商发〔2010〕29号文件百分制考核),加分上不封顶;

  2、加分办法:单位获区县市委、市政府奖励加1分,获市委、市政府奖励加2分,获省商务厅奖励加3分,获商务部奖励加5分;单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召开现场会奖1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1-3分。

  3、年度考核:年底由市商务局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各项考核以市局平时掌握情况和各被考核单位的原始记录及其他文字依据为准。考评结果由市商务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选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奖励种类(取每个奖项前三名)

  综合奖(2个):商务工作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单项奖(10个):考核内容的十项先进单位

  附件: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

(100分)

单位

考 核 指 标

考核标准

1、外资

到位

(万美元)

10分

武陵

1950

以常商发〔2010〕29号文件为考核标准

鼎城

2200

安乡

1750

汉寿

2100

澧县

2200

临澧

2000

桃源

2200

石门

2200

津市

1900

德山

4000

柳叶湖

200

西湖

100

西洞庭

100

2、

引进

市外

国内

资金

(万元)

10分

总额

其中省外资金

以常商发〔2010〕29号文件为考核标准

武陵

140000

75000

鼎城

245000

135000

安乡

105000

85000

汉寿

200000

110000

澧县

250000

135000

临澧

245000

125000

桃源

225000

80000

石门

240000

145000

津市

190000

80000

德山

190000

110000

柳叶湖

5000

5000

西湖

1000

1000

西洞庭

4000

4000

单位

考 核 指 标

考核标准

3、加工贸易

工作

10分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新增加工贸易实绩企业(个)

1、进出口额:7分
(1)绝对额3分:进出口额达10-50万美元计1分;50-100万美元计1.5分;100-200万美元计1.8分;200-300万美元计2分;300-500万美元计2.5分,5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美元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5分;1000万美元以上计3分
(2)增幅2分:低于上一年度得0分,持平计0.5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3)计划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出口目标任务计2分,任务内按完成任务百分比计分
2、新增加工贸易实绩企业个数3分: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新增业绩企业数计2.5分,超计划部分每新增一家及以上计0.5分

武陵

20

1

鼎城

20

1

安乡

20

1

汉寿

950

2

澧县

20

1

临澧

20

1

桃源

55

1

石门

125

1

津市

800

1

德山

750

1

4、出口

创汇

工作

(万美元)

10分

武陵

800

1、出口规模:6分
(1)出口额200-500万美元计0.5分,达到500万美元计1分;
(2)达1000万美元,计1.5分,1000万美元以上每增加100万美元加0.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5分
(3)达2000万美元计3.5分,2000万美元以上每增加150万美元加0.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5分
(4)3500万美元以上计6分
2、出口额增长率:3分
低于前一年度得0分,持平0.5分,每增长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3、出口任务完成情况:1分
完成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出口目标任务计1分,任务内按完成任务百分比计分

鼎城

750

安乡

100

汉寿

1450

澧县

150

临澧

950

桃源

2650

石门

450

津市

2150

德山

115

单位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5、项目引进

工作

10分

常商〔2010〕29号文件考核指标

以常商〔2010〕29号文件为考核标准

6、商贸流通

工作

10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15%         5分

每增减1%加减0.5分

市场体系建设   5分

有市场体系建设规划1分、有工作班子1分,有经费投入1分,有工作成效2分

7、酒类管理

工作

10分

见酒管办下发的2010年度区县市酒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以酒管办考核为准

8、生猪

定点

屠宰

10分

常商发[2010]17号文件考核指标

以常商发[2010]17号文件为考核标准

9、家电

下乡

工作

(万元)

10分

1、每百户农户家电下乡购买量;
2、补贴的资金兑付率;
3、申报补贴率;
4、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

按湘财外〔2010〕25号文件操作并折算分值。

10、信息化工作

10分

1、商务部地方商务之窗信息发布量260条/年    4分

完成全年信息发布量记满分,每增减10%加减0.4分

2、商务厅商务子站信息发布量260条/年      4分

3、信息化管理规范(实行“五专”管理)       2分

有“专办”(专门机构)记0.4分,“专人”(专人负责)“专机”(电脑、数码相机等专用设备)计0.4分,“专网”(光纤、局域网)计0.4分,“专费”(专项经费)

说明:商务局与招商局分设的分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