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到期有关工作预通知
近日,省商务厅就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到期有关工作下发了一个《预通知》(湘商建设〔2012〕136号),《预通知》为保障家电下乡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做了如下要求:
1.家电下乡销售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24:00.超此截止时间开具的发票不得录入系统、不再享受补贴。
2.家电下乡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6日24:00。超过上述时间数据信息不得再录入。
3.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日24:00。届时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
4.数据录入和补贴兑付地确切时间以国家部委通知为准,在无重大变数之前,请各区县市按《预通知》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市场监管工作,尽快告之消费者和各销售网点,及时录入相关信息,防止购买后应为录入数据导入不能享受补贴等情况发生,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完美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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