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商务局关于征集第二批常德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门店)的通知

来源:流通业发展科 2024-09-24 19:17 字体:【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家电销售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常德市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二批常德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家电销售企业(门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电以换新活动内容

  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电热水器、小厨宝)、家用灶具(含电磁炉、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二、征集参与企业要求

  参与常德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应提供废旧家电估值、交易、回收、换新全链路和“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开具正式发票等。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企业须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家电销售业务且依法纳税。

  2.参与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须建立规范台帐和财务管理机制。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为有一定规模,具有与湖南省商务厅公开选定确认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云闪付)合作的能力;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销售和回收网点,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购买和回收要求;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资信状况良好。

  4.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按要求登记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并汇总报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

  5.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三、征集方式

  各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向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汇总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征集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名单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家电销售企业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备案。企业需向商务部门提交的资料(盖章)如下:

  1.企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企业在常德地区销售网点名录表(附件2);

  5.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2023年纳税证明;

  7.品牌总部或湖南地区总部支持企业参与活动的函(单品类、单品牌家电销售企业须提供);

  8.新增加盟店或经销商参与活动承诺书(企业须规模较大、经营成熟、监管有力);

  9.符合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企业配套“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的叠加效应。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及企业经营情况,并对最终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实施监督,市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推荐的家电销售企业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26日前,出具加盖公章推荐函,推荐本地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并报送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企业推荐表(附件3)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人:胡奕,联系电话:7720520。

 

  附件:1.企业申请表

     2.企业在常德地区销售(回收)网点名录表

     3.节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企业推荐表

      附件下载.docx

 

常德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4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