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加工贸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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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商发〔2022〕33号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办):

  为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缓解疫情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稳定增长和创新发展,助推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湘商加贸〔2022〕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1〕5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度中央加工贸易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方向

  支持范围:市辖区2022年1-5月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企业招引和对接推介活动、加工贸易政策培训的市直相关部门。

  支持方向及标准:(一)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企业2022年内技改研发费用给予支持。(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稳定产业链。对企业2022年内厂房租赁、贷款利息、就业稳岗、疫情防控以及国内物流等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第(一)、(二)类申报项目按照发生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三)支持开展加工贸易企业招商引资。对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加工贸易企业招引和对接推介活动按照发生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四)支持开展加工贸易政策培训。对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加工贸易政策培训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所有已获得中央或省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资料

  1.企业申报第(一)、(二)类支持资金需提交申报资料

  ①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2022年以来企业技改研发、厂房租赁、贷款利息、就业稳岗、疫情防控以及国内物流等费用的票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③2022年内海关验放的企业作为收(发)货人的加工贸易进口或出口报关单(或同等效力的报关凭证)任意一张。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市直相关部门申报第(三)类支持资金需提交申报资料

  ①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招引对接活动工作方案;③活动费用预算。

  3.市直相关部门申报第(四)类支持资金需提交申报资料

  ①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培训计划(方案);③培训费用预算。

  (二)申报流程

  1.企业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交申报资料4套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在2022年6月29日前将初审结果联合行文、已签章的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加工贸易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附企业申报资料共2套分别呈报给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直接将申报资料共2套分别呈报给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

  3.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定;

  4.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上报相关资料。若属虚报,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以后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及申报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如实记账及妥善保存相应资料待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贸科  电话:7716924

  市财政局外经科  电话:7235563

   附 件:1.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docx

      2.市辖区加工贸易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