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商务局门户网站(sw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商务局信息中心(地址:常德市商务局1628号;邮编:415000;电话:0736-7890223;传真:0736-7712043;电子邮箱:cdswj7710542@163.com)。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成立了由涂贤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邓弼友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实行挂牌办公,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商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局长涂贤春先后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我们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为全面推动市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采取“一月一督查”和适时召开政务公开“联络员碰头会”的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关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列为公开重点,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市场动态分析专栏,由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每周都对食盐、食用油、蛋类、食糖、蔬菜、粮食、猪肉、禽类、鱼类、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情况进行了动态分析,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发布到了局网站专栏,让群众知晓。一年来,共在局网站上传市场动态分析信息35条;同时以通知公告的形式将2019年涉及我局资金、项目申报等关键、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发布,共26条。
2.统计数据报送情况。一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承办市“两会”建议提案35件,其中代表建议13件、委员提案22件,主办19件、会办16件。通过我局上下共同努力,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回复意见均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回应解读情况。2019年我局参加市长热线接话接访活动1次,依申请公开0件,受理网上市民留言8条,网上信访事项1件、市长热线交办27件,群众来访22批165人次,所有来电来信来访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三是推动行政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规定。对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结的全部4件成品油经营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常德市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示。四是其它情况。2019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35条,阅读量平均每天超过653次。
3.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取消、下放、承接、职能调整等服务事项,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推进并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共完成商务企业备案信息265条,其中已接收信息85条,已公示信息143条,已反馈信息37条,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三是全力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事项深度梳理配置工作。我局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共完成67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填报梳理配置工作,其中,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3项,分别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单用途预付规模发卡企业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登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外资企业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入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外来投资企业咨询和投诉;依职权类54项。四是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严格实行限时(3-5个工作日)办结。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5 | +12 | 7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1 | 4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77,742,532.2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2019年度没有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在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在公开内容上,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在公开形式上,继续办好本局门户网站,适时更新改版充实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在工作制度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订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