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商务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市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六)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横向经济联系与协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以及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批和上报工作。
(十七)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展会类活动的审查工作。
(十八)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商务局内设科室14个,所属单位2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调研科、人事科、财务科、行政许可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电子商务科、对外贸易科、投资管理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法规和国际经贸关系科14个科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还包括4家未独立核算的归口管理单位:常德市商务局物流办(信息办)、口岸办、常德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和常德市投资促进局。
所属单位分别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商务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放型经济发展、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等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商贸事务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商务局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5,356.03万元。
1.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5,35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6.03万元(经费拨款5,318.41万元,占99.3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7.62万元,占0.7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972.16万元,增长58.28%,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97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78.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55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5,3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15万元,占33.63%;项目支出3,554.88万元,占66.37%。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74.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72.16万元,增长58.2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78.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55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56.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74.89万元,占3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1万元,占12.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0.00万元,占49.10%%;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占1.68%。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972.16万元,增长58.2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78.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奖、文明单位奖纳入预算,工资福利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55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商务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5.03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市商务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54.8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94.8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费、商务抽检执法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3,460.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引导、物流及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厅市合作及外经发展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商务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5.5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3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1.76万元,下降11.71%。其减少原因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厉行节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商务局部门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市商务局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65万元,增长13.04%。其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3台,行政执法车辆1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商务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6.03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