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解读《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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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常德市商务局  2018年1月4日

文件名称:《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号)

发文时间:2017年8月29日

制定目的及依据:

目的: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依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湘发〔2017〕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商贸发〔2016〕484号)等

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范围:适用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内容:明确招商引资奖励,外贸企业“破零倍增”资金支持,境内外出口商品展会展位费补贴,国家级、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或出口基地建设补贴,“走出去”企业及服务“走出去”的公共服务平台资金支持,外派劳务补贴,“五定班轮”、国际包机补贴,盐关水运口岸通关补贴,保障用地措施,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提高开放型经济绩效考核权重、提高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实行市级领导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预算、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要求等。

     联系人:孟登科

联系电话:1588668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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