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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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商发〔2016〕85号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法办发〔2014〕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5年1月19日以来发布的仍在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个:

  关于发布《常德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依据》的通告(常商通告〔2011〕1号)。

  二、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个:

  关于印发《常德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常商发〔2012〕25号)。

  三、继续有效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三个:

  1.常德市商务局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实施方案(常商发〔2012〕72号);

  2.关于新增《常德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常商发〔2014〕63号);

  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区县市和省级开发园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权限的通知(常政办函〔2014〕80号)

  失效和废止的二个规范性文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常德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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