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商务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常商发〔2018〕16号
各区县(市)商务粮食局、财政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洞庭管理区商务局,市物流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有关要求,经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联合验收小组
组长:蔡国华
成员:许维荣、李志龙、张龙发、文政华
二、验收工作依据
(一)《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物流标准化试点的工作通知》(财办建〔2016〕85号)。
(二)《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常商发〔2016〕87号)。
(三)《关于印发〈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发〔2016〕9号)。
(四)《关于印发〈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商发〔2016〕91号)。
(五)《关于印发〈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商发〔2016〕88号)。
(六)《关于印发〈开展第二批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商发〔2017〕41号)。
(七)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三、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验收内容及标准参见《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绩效验收评分表》。
(二)《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绩效验收评分表》中“项目投资与试点效果分析”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75分为验收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验收时间:
从企业申报验收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二)验收程序:
1.试点企业自查自评(包括第三方审计)。
2.试点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3.联合验收小组实地验收。
五、企业申请验收的材料
1.试点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批复。
2.企业申请验收请示。
3.企业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总结。
4.《常德市物流标准化试点绩效验收评分表》。
5.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6.试点项目图片。
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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